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 意見指出,裝備製造業是為國民經濟發展和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基礎性産業。大力振興裝備製造業,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舉措。我國裝備製造業經過5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形成了門類齊全、具有相當規模和一定水平的産業體系,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産業。
意見明確了加快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目標:到2010年,發展一批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裝備製造企業集團,增強具有自主知識産權重大技術裝備的製造能力,基本滿足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領域及國防建設的需要。依靠區域優勢,發揮産業集聚效應,形成若干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裝備製造集中地。建設和完善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家級重大技術裝備工程中心,初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逐漸形成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産業裝備、基礎裝備、一般機械裝備等專業化合理分工、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産業格局。
意見提出,選擇一批對國家經濟安全和國防建設有重要影響,對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顯著效果,對結構調整、産業升級有積極帶動作用,能夠儘快擴大自主裝備市場佔有率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産品作為重點,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導力度,實現關鍵領域的重大突破。
意見要求,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優化裝備製造業産品和産業結構;以科技進步為支撐,大力提高裝備製造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以重點工程為依託,推進重大技術裝備自主製造;以市場為導向,發展壯大一批大型裝備製造企業和工程公司;以裝備製造業振興為契機,帶動相關産業協調發展;以專業人才培養為重點,加強技術創新隊伍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