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的負責人,只看到整頓關閉對地方發展可能帶來的某些問題,看不到這些小礦害人死人、禍國殃民的現狀,政策的執行力就這樣逐級遞減
我國安全監管體制多次變化,長期存在的政出多門、職能交叉等問題沒有完全解決,監管效率比較低。加上安全生産監管監察力量不足,技術裝備落後,業務素質、執法能力參差不齊,致使安全監管不到位,搞形式,走過場,“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問題普遍存在。
國務院和地方政府在安全生産工作上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少仍然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中和會議上,並沒有真正貫徹落實到縣、鄉和企業。“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在貫徹執行中打了折扣。受利益的驅動,至今仍有一些地方和企業負責人認為效益風險大於安全風險。他們認為只要效益上去,在安全上降低一些標準,減少一些投入,甚至受到一些處罰,也是值得的。一些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甚至徇私舞弊,充當非法違法的保護傘,社會影響惡劣。
還有一些同志混淆了生命安全與其他問題、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的關係,口頭上也講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遇到實際問題就變了,甚至主次顛倒、本末倒置。就拿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和非法的小煤礦來説,一些地方的負責人,只看到整頓關閉在地方經濟發展、礦區生活等方面可能帶來的某些問題,看不到這些小礦害人死人、禍國殃民的現狀,顧慮重重,久拖不決。政策的執行力、抓安全工作的力度,就這樣逐級遞減。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日前在成都舉行的安全生産形勢報告會上説(記者 彭嘉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