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13日電(記者李興文) 為提高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決定,近期將對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實行星級管理,評定為不合格等級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將由勞動保障部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仍不合格的將被取消辦學資格。
據相關人士介紹,此次實行等級評估的對像是,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2005年底以前批准設立的所有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評估範圍為2005年及2006年度辦學培訓的有關情況。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介紹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評估共設四個等級,即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和不合格,其中三星級為最高等級。經復評達不到60分的為不合格,經復評在90分以上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授予三星級,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授予二星級,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授予一星級。等級評估每兩年進行一次,星級稱號不搞終身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