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20日電(記者 林艷興)江西省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加強高溫季節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高感度工房室溫超過32℃、一般工房室溫超過35℃以及雷雨等不適宜生産的天氣,必須停止生産。
通知還要求,未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正在停産整改的生産企業,一律不得恢復生産;已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但在邊生産、邊整改隱患的生産企業,一律停産整改;藥物及帶藥半成品、成品儲存過程中,必須做好防潮、降溫、通風處理。要積極推行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採取措施推進企業“工廠化、標準化、機械化、集約化、科技化”建設。要廣泛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提升煙花爆竹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今年以來,江西已發生6起煙花爆竹安全生産責任事故,造成15人死亡。目前,全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産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少數企業在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後忽視安全生産管理,降低安全生産條件,甚至擅自改變工房用途,超許可範圍生産;少數地區基層領導和監管幹部工作作風不實,監管措施不力;個別地區出現非法生産死灰復燃的苗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