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21日發出通知:黨員幹部如在救災工作中失職瀆職,措施不落實、工作不盡責、漠視災民生活困難的,要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嚴重的就地免職。
廣東省紀委在通知中説,7月14日以來,受今年第四號颱風“碧利斯”帶來的特大暴雨影響,廣東省遭受近年來最嚴重的洪澇災害。當前,廣東省抗災救災形勢十分嚴峻,救災復産任務十分繁重,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做好抗災救災工作。要實行各級領導責任制,黨政第一把手要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其他領導分工具體抓,保證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領導幹部分片包乾負責,逐鎮逐村逐戶解決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工作,確保各項救災復産措施落到實處。
廣東省紀委還要求認真確保抗災救災款物的有效使用,並加強對抗災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抗災救災款物全部用於災民安置、災區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工作。要加強對社會捐贈活動的監督,確保社會捐贈活動依法依規進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動;對貪污、挪用捐贈款物的,一經發現,要及時予以查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通知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能,加強對抗災救災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記者 戎明昌 通訊員 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