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7月22日電(記者李興文)為促進政府機關開展節能工作,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出臺規定,明確提出今後將不定期對各級政府機關節能情況進行資源消耗審計,對浪費能源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
隨著經濟的發展,江西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05年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為4286萬噸標準煤,煤炭自給率不足50%;石油、天然氣則全部需要從省外購入。
江西省政府要求各級政府機關積極開展節能工作,為全民節約作出榜樣,並將資源節約責任和實際效果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制和幹部考核體系。
江西省發改委此次出臺的規定,要求政府機關辦公區域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於20攝氏度;工作時間提倡每天少開一小時空調;減少空調、電腦、影印機等耗能設備的待機能耗。
規定同時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完善能源消耗的計量、記錄、報告、獎懲等管理制度,把資源節約的責任納入各工作崗位職責。
江西省發改委表示,近期將加快建立政府機關資源消耗統計指標體系和報表制度,加強對資源消耗的計量和監測管理,聘請專業機構不定期對政府機關節能工作開展資源消耗審計,匯總分析政府機關資源利用狀況,挖掘節約潛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