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一號衛星轉入整星測試階段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張毅)記者從28日在京舉行的繞月探測工程合同簽字儀式上獲悉,由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負責研製的嫦娥一號衛星進展良好,已經轉入整星測試階段。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月球探測工程中心28日與各系統研製單位簽訂了研製建設合同。中心主任胡浩與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一院院長吳燕生、五院院長袁家軍簽訂了運載火箭和衛星研製合同,與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臺長艾國強簽訂了地面應用系統合同。據了解,這些研製單位在正式合同簽訂之前,已經進行了大量研製工作。
國防科工委副主任、國家航天局局長、繞月探測工程領導小組副組長孫來燕在簽字儀式上説,今年是繞月探測工程的關鍵一年,工程任務重、進度緊。月球探測工程中心作為出資方,要從技術、經費、週期、質量等方面統籌考慮,逐步完善合同制度。要認真行使合同甲方的責任,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務,確保繞月探測工程順利實施。合同乙方要切實履行合同條款,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完)
繞月探測工程合同簽訂儀式在京舉行
國防科工委網站訊 2006年7月28日,國防科工委月球探測工程中心與繞月探測工程各系統研製單位簽訂研製建設合同儀式在京舉行。國防科工委副主任、國家航天局局長孫來燕出席簽訂儀式並講話,國防科工委副秘書長胡亞楓主持簽訂儀式。
孫來燕在講話中指出,2006年是繞月探測工程的關鍵一年,工程任務重、進度緊,在此時刻舉行工程大總體與衛星、火箭、地面應用系統間的合同簽訂儀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孫來燕強調,首先,合同制管理是繞月探測工程探索性的實踐。工程立項之初就確定了“工程要實行合同制管理”的指導思想,由月球探測工程中心作為出資方與工程各系統簽訂合同,這體現出月球探測工程的鮮明特色,為落實“出模式”的要求邁出了探索性的一步。其次,合同制管理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後,以法律的形式對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約定,使合同雙方的行為處在法律的監督之下,從法律角度使雙方的行為更加規範。
對此,孫來燕提出三點要求:第一,月球探測工程中心要認真行使合同甲方的職責,對各系統的研製建設工作進行過程跟蹤、節點控制和里程碑考核,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務,確保繞月探測工程順利實施。
第二,合同乙方要切實履行合同條款,用“嚴細慎實”的態度精心開展繞月探測工程的研製和建設工作,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合同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也要充分發揮協調和管理作用,為合同的履行創造必要的條件。
第三,繞月探測工程是國務院管理的重大航天工程,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月球探測工程中心要認真總結合同制管理的經驗,從技術、經費、週期、質量等方面統籌考慮,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工程任務的圓滿完成。
據悉,本次合同簽訂儀式共簽訂三個合同,分別是由國防科工委月球探測工程中心與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一院簽訂運載火箭研製合同、與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五院簽訂衛星研製合同、與中科院國家天文臺簽訂地面應用系統合同。
合同的簽訂,標誌著繞月探測工程的管理朝著法制化的方向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時也是月球探測工程創出具有自身特色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文/李姍姍 攝/陳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