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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災民可享受包括房屋重建等9方面的價費減免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沙8月1日電(記者 蘇曉洲)受今年第4號強熱帶風暴“碧利斯”和第5號颱風“格美”的影響,湖南省郴州、衡陽、永州等地遭受重大山洪災害。為鼓舞災民重建家園,湖南省8月1日宣佈,災民可享受包括房屋重建、供電恢復等9方面的價費減免。

    在湖南省物價局1日下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湖南省物價局副局長張正宣佈,湖南災民可享受的價費優惠措施包括:不論是否在原有宅基地上、也不論是否在城鎮規劃區內重建水毀房屋,設計、測繪、代辦等一切服務性收費全免。災後恢復供電,免收進戶線、電表、表箱及表後一盞照明燈的材料費、安裝費。災後恢復供水免收管網建設安裝維護等一切費用,災民每月每戶減免4噸自來水費和4噸污水處理費。災區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築材料由當地物價部門制定最高限價。災後衛生防疫和疾病控制等實行特別干預,即:政府定價藥,最小零售單位價值在10元以下的加價不得超過12%,10元以上的加價不得超過9%,單價在500元以上的,最高加價額不得超過45元。“市場化”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批發順加不得超過4%,零售順加不得超過7.5%。在洪災中房屋倒塌的重災戶,免收其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今年秋季的課本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