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13日電(記者 呂福明)今後,山東省將實行煤礦從業人員準入資格制度。新任命的煤礦礦長必須具有煤礦安全生産相關專業大學以上學歷,要有從事煤礦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還須具備生産(機電)、技術、安全等副職崗位2年以上工作經歷。
山東省通過對20多年來全省52起重大以上煤礦安全生産事故分析發現,96%的事故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因自然災害引起的只佔4%。從管理人員素質看,有的煤礦礦長、總工程師和區隊長應知不知、應會不會,不具備基本安全素質。在多年來因違章引發的11起重大水害事故中,有9起是因為缺乏安全知識,沒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造成的。
近年來,山東省重點實施“人才強煤”戰略,省煤炭工業局先後確定了9個礦長資格培訓基地。目前,山東省所有煤礦礦長、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均做到了持證上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