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8月16日電(記者王長山)“個別監管部門疏于管理,對國家有關道路運輸安全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職責置若罔聞,對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不夠,對責任人的處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雲南省副省長李新華14日對這個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不力的情況提出嚴厲批評。
日前,國務院安委會發出通報,通報批評雲南省近期連續發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蹤。針對最近一段時間雲南省重特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頻發的情況,李新華在當天舉行的雲南省道路運輸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上説:“這充分暴露出雲南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存在著許多問題。”
今年以來,雲南省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9起,其中5起屬於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李新華説,這5起事故傷亡慘重、教訓深刻、社會影響惡劣,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生産形勢極其嚴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頻繁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
李新華認為,雖然多年來雲南省多方努力,但是全社會安全文化建設滯後,廣大運輸經營者、從業人員和普通百姓的安全意識淡漠,“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廣泛支持”的社會監督制約機制沒有真正建立。
李新華説:“個別地方沒有對道路運輸安全生産工作給予應有的重視,未將安全工作列入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規劃加以統籌研究和部署,對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心中無數。在重特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中,對存在的問題避重就輕、姑息遷就,沒有很好地汲取事故教訓。”
此外, 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部分道路運輸企業尤其是縣鄉企業或二級單位,嚴重忽視甚至不履行企業的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只講效益不講安全的情況,也令李新華十分痛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