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21日電(記者 蘇萬明)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下發《關於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決定濟南市農民工醫療保險于9月1日正式啟動。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在雇用農民工30日內,到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由用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20元標準按月繳納醫療保險費,建立繳費記錄,形成農民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農民工個人不繳費,不建立個人賬戶。
據了解,農民工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的住院醫療費用,首先由個人負擔200元,不分醫院等級,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只負擔一次。參保人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負擔90%,個人負擔10%。本年度農民工住院醫療費用的最高支付限額為6.7萬元。
濟南市現有農民工約40萬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