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8月22日電(劉慧、張莉莉)吉林省衛生廳和省監察廳近日聯合製定了《公立醫院醫生不當處方院內公示和點評制度(試行)》,對醫生合理用藥進行綜合評價,並對各療區內單處方最大額度處方或病人有疑問的處方進行公示,評價結果將與其效益工資挂鉤。
據吉林省衛生廳工作人員介紹,此項制度主要用於點評醫院所有具有處方權的醫生。對於“不正當處方”點評方法有如下三種:一是醫院處方點評機構組織專人,適時監控醫生開的醫囑、處方,掌握醫生用藥動態,對處方調劑、臨床查房和病歷用藥質控過程中發現的不合理用藥進行定期點評。二是每季度根據本院的住院病人量,確定隨機抽查開方日一天的住院處方和病歷數,對各療區中單處方最大金額或者患者提出疑問的醫生用藥處方,進行一次公示。三是對醫院每季度住院藥品使用總金額排名前20位的西藥(重點是抗菌藥物),以及單品種使用金額波動幅度大於30%的藥品進行排序統計,重點實施監控。
據悉,對醫生處方評價結果將與醫生的效益工資挂鉤。吉林省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監察部門還將定期對醫療機構開展處方公示和點評情況進行檢查,對瞞報不合理處方的單位在醫院評價工作中進行通報,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