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省衛生部門的監督下,四川省人民醫院等8家醫院與54家藥品生産企業正式簽訂《藥品陽光采購合同》,合同規定了醫院採購藥品的種類與數量,從而阻斷醫藥代表與醫生之間的銷售聯絡,有效防止藥品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這也是全國首次推行《藥品陽光采購合同》試點工程。
此次推出的藥品採購“數量合同”的概念,是繼去年四川省實行藥品集中採購網上交易監督管理之後,為阻止藥品交易黑幕推出的又一新舉措。藥品網上集中交易從大範圍上確定了藥品採購的廠家和價格,並接受社會監督,但部分藥企和銷售代表仍然通過回扣等商業賄賂,與醫院進行高價藥品交易。“大合同”與無具體約定數量是以往藥品招標採購中被詬病最多的問題之一。如今,“陽光合同”納入藥品採購的數量,採購數量由醫院參考上年同期所需數據決定,每次只能訂購半年用量,藥品用完後,醫院不能與同一廠家續約,必須採購另一廠家的藥品。這些規定可以成為解決存在於藥品購銷中商業賄賂的有效手段。
按四川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平臺監測的數據,合同選擇全省成交金額前80位藥品,並在其中篩選出有價格差異的30種藥品進行試點。合同簽訂後,不論醫療機構用了多少藥,醫療機構必須按藥品簽訂的合同的數量購藥,按合同規定的回款日期回款;而企業也不必搞促銷,可以按時發貨,按期收款。同時,藥企按合同約定的配送時間向醫療機構配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醫療機構配送藥品。嚴禁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向醫生和醫院促銷或變相促銷,違規企業將被列入“黑名單”,兩年之內禁入四川市場。
四川省在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過程中,制定了配套的操作規則和保障措施,不斷促進降低藥品價格的虛高空間,截至目前,藥品價格已降低33%。藥品採購中實現了政府通過網上交易監管平臺提供公益性服務,避免了反復招標、仲介機構有償服務等經濟損失。藥企則得到全年網上動態信息,實現大部分藥品上網公平競爭。目前,藥品陽光采購合同先在小範圍內試點,成功之後將向全省推廣。(記者余長安、侯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