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劉曉莉、張澤遠)在1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公安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我國對養犬問題歷來的政策就是限養而不禁養。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説,養犬是公民的權利,不養犬也是公民的權利。對於養犬人來講,要充分考慮到不養犬人的利益,要依法科學文明養犬。對於不養犬的人來講,也要理解、寬容養犬人的情況。所以在對待養犬的問題上需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公安機關一定要認真履行好維護公共安全的職責。
據介紹,目前反映比較集中、比較強烈的主要是犬傷人和犬擾民的問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鮑遂獻説,對於這兩個問題,公安機關將依照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屬於治安案件的,要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武和平説,作為限養,就是禁止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對禁止飼養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些地方提供了收容,集中飼養。收容大型犬和烈性犬,是從保護動物的角度來考慮的,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同時表示,規範養犬需各部門齊抓共管,通過媒體進行輿論引導,並且完善現有法律,這樣才能有效地預防、控制犬類的疾病,有效地解決存在的犬傷民、犬擾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