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10日電(記者謝雲挺 屈淩燕)浙江中小學過去向學生收取的校服費、體檢費、飲水費等雜費,2007年春季開學後,一律停止收取,相應的合理支出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範圍。
記者9日從浙江省教育部門獲悉,從今年起,該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雜費,取消一切行政事業性收費,服務性收費以及代管費。所需資金分地區由省與市縣分擔,其中欠發達地區免雜費資金由省財政全額承擔。
浙江教育部門規定,教師為學生補課不得收費,但可計入教師工作量,作為工作考核的一項內容。學校代辦費除了課本作業本費(不含貧困學生)外,教輔材料、學具、校服、保險、體檢防疫等其他項目,在今年同步取消。
據了解,早在半年前,浙江義務教育階段的500多萬名中小學生已開始免交學雜費。此次出臺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改革力度更大,保障範圍更廣。經測算,不包括教師工資,2007年全省共需籌措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資金約24億元,其中省財政承擔10.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