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3月25日電(記者 許祖華)為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西安市將從今年開始推行中小學教師轉任交流制度,2007年西安市將選派教師轉任交流、支教和駐村幫扶人員218名。
西安市教育局、人事局和財政局近日就推行教師轉任交流制度出臺的實施意見指出,全市教育系統每年將安排市級選派和區縣級選派轉任交流教師200名左右。各區縣教育局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本區縣內轉任交流教師名額。同時,農村中小學或薄弱學校可選調中青年教師到對口的城鎮學校交流任教,鍛鍊提高。
西安市要求,45周歲以下的城鎮中小學教師晉陞高級職務必須有一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同等條件下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服務經歷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