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夢都沒有想到過,還能進城,還有我們住得起的新房!”5月13日,家住浙江省江山市學府三區1-202室的鄭卓娟高興地對記者説。截至目前,江山市已建成廉租房517套,通過“讓利於民、有進有出、陽光配租”等一系列創新機制解決了500多戶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鄭卓娟是一個殘疾人,早年嫁到農村但戶口一直留在城裏,2005年的一次颱風把她家二間瓦房吹倒後就一直投靠在親戚家。如今她不僅享受到低保,還分到了一套65平方米的廉租房,租金每月才77.4元。
據了解,截至2005年底,江山市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7平方米,但與此同時,一部分市民因下崗、殘疾、生病等原因,居住條件仍然很差,達不到最低居住標準。一項針對全市341戶特困家庭的調查發現,有自有住房的僅為171戶。
面對這一嚴峻現實,江山市政府決定把廉租房建設提上重點工作議程。從2000年開始,該市本著質量標準不降低、配套水平不降低、使用功能不降低、居住環境不降低的“四不”原則,全面推行廉租房建設。
為了真正做到“讓利於民”,江山市將廉租樓盤全部建在位置優良、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地段,廉租住戶可以與其他市民一樣方便快捷地購物、上學、求醫。
同時,江山市在建設廉租房過程中堅持公開操作、陽光配租。為此,市委市政府專門出臺了《江山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對申請條件、審核辦法等作了具體的規定;在配租過程中,建設局、紀委、民政局等部門對申請者進行一一審核、評分,並在信息網、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及社區公示欄上公示,公開接受群眾的監督,力求把廉租房公平、公正地配租給最需要的困難群眾。
此外,江山市還對廉租房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他們每年對承租廉租房戶的經濟收入、住房保障變動情況進行核查,對已經脫貧或其他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及時採取終止合同等辦法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廉租房始終惠及城市最困難的無房群體。(記者李剛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