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6月20日電(記者趙超)河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將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實施就業援助。
根據規定,河北省困難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年底未就業並已進行失業登記的,可以從第二年開始納入失業保險範圍,每月獲得不低於當地城鎮低保標準的失業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對於畢業後返回原籍的困難家庭未就業畢業生,有關部門將優先安排其進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給予見習補貼,並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幫助。
河北省還將進一步健全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評估制度,將畢業生就業率與財政投入、專業設置、招生規模等指標挂鉤,以此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