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6月21日電(記者吳華國)江西省對今年用於1萬個新農村建設試點村的16億元財政配套資金,明確要求“六不搞、三不用”,即不搞環村公路,不搞大型廣場,不搞進口草坪,不搞名貴花木,不搞違背群眾意願和經濟承受力的大拆大建,不搞脫離實際的負債工程;不得用於人員機構經費,不得用於興建和維修村委會、村小組及新農村理事會辦公用房,不得用於興建和維修祠堂、門樓、長廊等。
江西省在尊重農民意願、堅持以農民自身投入為主的前提下,今年選擇確定了1萬個自然村開展新農村建設試點。對這批試點村,省、市、縣三級財政通過對各項涉農資金進行直接統籌和銜接統籌兩條渠道,共籌集了16億元專項資金,使每個試點自然村配套資金均達10萬元以上。
為了讓這筆建設資金做到“好鋼用在刀刃上”,這個省日前制訂並出臺了“2007年新農村建設試點配套資金管理辦法”。“辦法”對這16億元配套資金的籌集、安排、撥付、使用和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要求直接統籌的10.58億元,主要保證每個試點村有穩定的鋪底資金,即每村確保至少10萬元鋪底;銜接統籌的5.45億元,主要用於以工代賑、農村飲水安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農村沼氣、“一村一品”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和農村改水改廁等項目。通過以上項目建設,真正使試點村的基礎設施、農業生産和農民生活條件、鄉村環境衛生等得到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