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6日電(記者 侯大偉)為了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成都市要求食品小作坊不得生産肉製品、乳製品、飲料、冷凍飲品等16類食品。在産品的銷售中,食品小作坊必須承諾其生産的食品不得跨縣域銷售,不許進入商場、超市銷售。
據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供的相關資料,成都市所有食品小作坊要與質監部門簽署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向社會公開承諾:生産加工食品的原材料、産品符合食品質量安全要求,食用後對人體無害;食品小作坊可以生産具有地方特色且採用傳統工藝生産的食品,但禁止生産肉製品、乳製品、飲料、冷凍飲品等16類高風險食品;在産品的銷售中,食品小作坊必須承諾其生産的食品不得跨縣域銷售,不許進入商場、超市銷售。
成都市質監局將加強對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基本條件的改造,幫扶有一定生産條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産許可證,對於加以改造但仍無法達到申辦食品生産許可證的小作坊,將予以取締。
目前,成都質監系統已啟動為期4個多月的産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對於屢打屢犯的企業,將重點打擊,性質惡劣的將聯合有關部門予以取締。在整治過程中,建立起出租房業主責任機制、社區巡查報告機制、快速反應機制和有獎舉報機制等一整套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管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