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劉詩平、白潔純)記者16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旨在規範和加強對銀行及其母子公司監管、防範銀行集團金融風險的《銀行並表監管指引》,已在銀監會2007年的最後一次主席辦公會上獲得通過,將於近期頒布執行。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並表監管包括定量監管和定性監管,定量監管主要針對銀行集團的資本充足狀況、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各項風險狀況進行識別、計量、分析和監測,進而在並表基礎上對銀行集團的風險狀況進行量化評價;定性監管主要針對銀行集團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因素進行審查和評價。
目前,我國大型銀行的股權結構日益複雜,一些大型銀行採取在海外層層設立控股公司,收購兼併海外金融機構,並通過控股公司整合現有的及擬收購的金融機構,從而形成實質上的銀行集團。同時,銀行集團所包含的企業不僅有銀行,還有保險公司、基金公司、證券公司。諸如中國銀行等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業務範圍已涵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領域。 這位負責人指出,今後銀行集團的內部往來、內部交易、業務合作將大大增加,這對母公司的風險狀況造成潛在影響。銀行監管機構在衡量銀行集團整體風險狀況時會更重視並表因素,對銀行集團真實風險狀況進行全面評估。
有關專家認為,當前大型銀行綜合經營趨勢日益明顯,中國銀行業事實上已步入綜合經營新階段,銀行集團實行並表監管,是對銀行業集團化發展在監管方面的適應,《指引》將有利於更好地防範銀行集團金融風險。
所謂並表監管,指對一家銀行或銀行集團所面臨的所有風險,無論其機構註冊于何地,應在合併報表的基礎上從銀行集團實行整體監管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