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文化部等九部委聯合下發意見,嚴禁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利用公款邀請演藝明星舉辦節慶活動,禁止政府有關部門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有關負責人在解釋意見出臺目的時表示,政府有關部門要減少節慶大型演出活動的數量和規模,嚴禁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索要贈票,禁止公款購買演出門票用於個人消費等。
為讓文藝更貼近普通民眾,意見規定,要確保國有演出單位公益性、低票價演出場次,做到“月月有公益場,場場有低價票”,建立公益性演出績效考核制度,鼓勵創作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齣劇目;在放寬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市場準入條件的同時,對服務農民、服務基層的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在人員培訓、演出場地和演出器材方面給予必要的幫助和資金支持。(記者李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