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2日電(記者董振國)為進一步暢通建築農民工的維權渠道,山東省建設系統完善投訴受理程序和工作機制,確保農民工討薪投訴渠道暢通。
山東省規定各地建設部門必須明確向社會公佈舉報投訴受理電話和地點,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受理程序和工作機制,完善本地區的舉報投訴處理網絡,確保受理渠道暢通。所受理的舉報投訴案件不得拖延辦案,不得推諉扯皮,做到有訴必查,逐一落實解決。
山東省明確,省清欠辦轉辦的舉報投訴案件,各市要在限期內處理解決,並上報處理結果。各市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和預警機制,確保發生大規模集體上訪或其他突發事件時,提前化解、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同時建立舉報投訴處理通報制度,定期對典型案件的處理情況予以通報,對責任單位予以曝光。
山東省要求各建築業企業安排專人受理本企業務工人員的投訴。遇有討薪群眾的過激行為,要保持高度克制,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企業不得採取暴力手段,堅決不允許和上訪群眾發生任何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