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昆明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發通知,對公佈的領導電話,有關人員不認真接聽,責任人將被問責。同時,昆明市決定市委書記、市長工作電話在原來公佈電話的基礎上,各再增加1部電話,新增兩部電話主要在工作時間外接聽,即每天下午6時到次日上午8時30分。
同時該通知稱,《昆明日報》刊登的領導幹部工作電話,要保證每個工作日8時30分至17時均有人接聽,其它時間盡可能接聽。對不按規定接聽群眾來電,故意刁難、語言不文明,記錄不清、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麻木不仁,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昆明市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行政不作為問責辦法》處理。
通知還規定,電話記錄要包括來電人姓名、電話、單位、反映的問題、接電人姓名,以及接電後的處理情況、反饋情況等內容。來電反映的問題情況清楚、政策法律明確的,應當直接答覆;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處理的,應轉相關部門處理並及時答覆來電人,同時跟蹤落實。昆明市紀委書記應永生表示,不管有什麼議論,這項措施都要堅持執行下去。(記者徐元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