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劉錚 張曉松)近日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指出,近年來,就業再就業取得顯著成績,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基本解決。但勞動者充分就業的需求與勞動力總量過大、素質不相適應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促進就業任務十分繁重。
“解決好就業再就業問題已成為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關注民生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任務。”勞動保障部培訓就業司有關負責人對新華社記者表示,這次下發的通知,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促進就業工作的高度重視,對解決民生問題的堅強決心。
勞動保障部數據顯示,最近五年來,我國城鎮每年新增就業均超過900萬人,2007年達到1204萬人,創積極就業政策實施以來最好水平;累計有2500萬國有、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從4.3%逐年下降,2007年底為4.0%。
成績的背後,是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採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02年,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再就業工作會議,重點圍繞解決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問題,提出了積極的就業政策框架。2005年,國務院下發通知,使原有的積極就業政策得到進一步延續、擴展、調整和充實。就業促進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應當看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就業壓力依然巨大。勞動保障部培訓就業司分析認為,當前我國促進就業工作主要面臨四個方面的問題:
——勞動力供給總量不減,供大於求的矛盾依然存在。儘管歷史遺留的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得到基本解決,但新增勞動力就業,特別是高校畢業生和外出就業農民數量持續增加。
——就業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勞動者技能素質與用工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比較普遍,部分群體就業難與部分企業勞動力短缺並存。
——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企業重組改制、關閉破産涉及的職工安置任務仍相當繁重。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困難群體,特別是資源枯竭型城市和庫區移民的再就業問題還有待解決。
——再就業成果還不夠鞏固。部分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還不穩定;部分已並軌人員的再就業、勞動關係處理和社保關係接續仍需妥善解決。
儘管形勢嚴峻,但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仍有許多有利條件。當前我國經濟將持續健康增長,有利於帶動就業總量持續增加。就業促進法確立了就業工作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位置,強化了政府的法定職責,並將積極就業政策法制化。
記者從勞動保障部了解到,這次國務院下發的通知,將工作重點從著力解決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問題拓展到統籌做好城鄉各類群體的就業工作,為加快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創造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