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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禁止發展重污染高耗能工業鼓勵先進工藝應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拉薩3月10日電(記者胡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發出關於節能減排的通知,要求限制産能過剩行業和高耗能、高排放産業的發展,禁止發展造紙、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的工業。

    “禁止”“控制”和“限制”成為西藏節能減排的關鍵詞,除了禁止發展造紙、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的工業之外,西藏還將嚴格控制新開工高耗能項目,限制淘汰落後生産工藝,鼓勵先進工藝應用。

    據記者了解,西藏將按照“上大壓小”的原則,加大優勢礦産資源開發的綜合利用,建立一批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大中型礦山企業,著重搞好拉薩市周邊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城鎮周邊、重要公路幹線、鐵路沿線和重要水源地的小礦産、小選礦廠的清理工作,關閉或轉産拉薩市周邊污染大、能耗高的小水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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