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重組辦法》實施後,所有擬進行重大資産重組的上市公司,應當在第一時間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充分披露對投資者敏感的信息,確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
據介紹,《重組辦法》施行後,上市公司擬實施《重組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的,不需再報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進行溝通或窗口指導;上市公司可以按照《重組辦法》、相關信息披露準則和交易所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行確定交易預案,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為促使上市公司做好相關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準確性,證監會同時發佈了《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若干問題的規定》。(記者許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