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 陳菲)政府信息公開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與此同時,各地各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積極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內容。
環保部門:“污染企業”將被強制公開環境信息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將強制環保部門和污染企業向全社會公開重要環境信息,為公眾參與污染減排工作提供平臺。這是國務院頒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後,政府部門發佈的首部有關信息公開的規範性文件,也是我國第一部有關環境信息公開的綜合性部門規章。
根據辦法,環保部門必須在環境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便民的方式公開政府環境信息,在15個工作日內對公眾獲取信息申請作出答覆。屬於強制性公開環境信息的企業,應當在環保部門公佈企業名單後30日內,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辦法還要求建立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於不按照規定公開環境信息的行為,環保部門將被追究責任,企業將被罰款;公眾認為環保部門在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中央銀行:金融信息政策將及時通過網站、媒體發佈
5月1日後,中國人民銀行將在全系統啟動“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宣傳月”活動,積極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工作,增強社會公眾對央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國人民銀行紀委書記、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王洪章表示,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人民銀行主動將需要社會週知的信息在網站上進行了公開,主要包括有:人民銀行的機構設置與職責、有關經濟金融政策法規、有關行政許可事項、有關經濟金融統計報告、人民銀行政務公開規定和辦事機構及貨幣政策、金融穩定、金融服務等相關履職信息。同時,對社會普遍關心的金融信息和政策,及時通過網站、新聞媒體等進行發佈。
王洪章同時表示,人民銀行有些信息關係到國家秘密和金融市場穩定,有些信息的公開可能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第三方的合法權益,有些信息的公開可能會影響行政執法或威脅個人、單位的安全。為此,人民銀行建立了比較嚴格的信息公開審查程序,充分發揮業務部門、法律部門和保密部門的作用,切實加強政府信息保密性、準確性和一致性的審查,以保障人民銀行公開的政務信息的合法合規。同時,總行加強了對分支機構信息公開範圍的對口指導和規範,相信能夠把政府信息公開和風險控制有效結合起來,按照條例要求及時準確地公開應該公開的經濟金融信息和政務信息。
衛生部:全國31個省、區、市衛生廳局均已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衛生部日前公佈了各省(區、市)衛生廳局新聞發言人名單及新聞發佈工作機構電話。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廳局都已建立新聞發佈和發言人制度,共有32位新聞發言人。
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介紹,近年來全國衛生系統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公開、透明、及時、全面、準確的原則,在各地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新聞發佈制度,設立新聞發言人負責組織本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佈和日常的衛生政策宣傳及重點工作進展通報工作。
他還表示,各地衛生部門將根據當地衛生工作實際,實行定時定點組織新聞發佈活動,通過不同形式的新聞宣傳方式加強溝通,並加強新聞發言人培訓工作。
河南:政府信息公開違規收費將受處罰
5月1日起,河南省各級行政機關和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等與人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中如果違反規定收取費用,或通過其他組織和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將被追究責任。
河南省日前出臺了《河南省關於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制度》,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依法追究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責任。這一新的制度規定,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如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或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都將受到監察機關或上一級行政機關的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依法受到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