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26日電(記者丁靜、陳鋼)為了保護兒童,特別是抗震救災中的兒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應有的權利,陜西省婦女聯合會近日出臺《兒童採訪報道指南》,倡導媒體規範涉及兒童事件中的報道行為,倡導社會各界為兒童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陜西省婦聯認為,在對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的報道中,媒體對一些受害兒童的採訪和報道極大地喚起了社會的同情心。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災區兒童更需要一個安靜和諧的環境,治療受傷的身體和平復重創的心靈。
為此制定的《兒童採訪報道指南》,確定了如下原則:知情同意,即採訪應徵得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的同意。避免向受傷害兒童追問其痛苦經歷,可間接採訪其他知情人。不能讓兒童表演或“做戲”。應在使兒童感到安全、放鬆的環境中進行採訪,並有合法監護人在場。對兒童的報道一般應採用匿名或化名,剔除會對兒童産生負面影響的報道。避免使用誇張性語言,渲染兒童權利受侵害的細節等。
在抗震救災中,媒體對一些兒童的報道曾出現不良後果。比如,“敬禮娃娃”郎錚5月25日被轉運至西安接受進一步治療以來,許多愛心人士和媒體工作者頻繁探望、採訪這個孩子,一度使他出現煩躁不安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