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記者 南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這是我國在2006年4月1日調整汽車消費稅稅率後,時隔僅兩年多做出的又一次重要調整。與2006年的調整對比,本次調整透露的信號依然是“抑大揚小”,但是針對性更強,力度更大。當然,由於本次調整對像是車市的“大頭”和“小頭”,佔據市場份額有限,因此對車市價格體系的整體影響並不會太強。但是,從宏觀角度審視本次汽車消費稅調整,卻將打響奧運會後政策推動我國汽車社會轉型的第一槍,其信號作用要強于上次調整。
之所以這樣分析,是因為本次消費稅調整的精神在此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就已經透露,會議當時明確強調要抓好汽車節油,嚴格執行車輛淘汰制度,對節能環保型汽車實行消費稅優惠政策,提高大排量汽車消費稅率。實際上,對於這次汽車消費稅調整,要放在當前舉國抓節能減排的大環境下看,消費者、廠家都應對我國汽車社會順應節能減排方向有可能出臺的系列新舉措、不斷産生的新變化有前瞻性的判斷和準備。
目前,奧運會給我國汽車社會帶來的財富有很多很多。例如,公交硬體的提升真正落實了公交優先的理念,帶動了人們利用公交出行熱情;抑制公車和私車的使用節約了能源,降低排放使大城市空氣煥然一新;在駕駛員遵紀守法、遵守車德等方面,奧運會也使北京的司機有很大的轉變。綜合看,即使奧運會結束,這些好的轉變我們也不應該丟棄,而應當認真總結其中的經驗,並抓住我國汽車社會重要的轉型契機,加速推出一批引導性強、可執行性強的新政策和新法規,使我國汽車社會在奧運會後沿著節能減排、結構調整的方向科學邁進。
例如,對公車的抑制已經從奧運短期政策變為長效機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指出,每週少開一天車。除特殊公務車外,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車按牌號尾數每週少開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開公務車牌號尾數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目前,青島等地已經開始執行這項百姓歡迎的新政策。此外,醞釀多年的燃油稅,對新能源汽車的政策鼓勵等有望落在實處,並形成政策杠桿的巨大合力。
目前,除了要堅持政策調整的方向性,還應當重視政策體系的配套性和長效性。例如,在3.0升以上排量的進口車型中,雷克薩斯等油電混合動力車型比較尷尬。由於採用先進的混合動力技術,這些大排量車型比同等排量的普通車型節油,排放大大降低,但是針對這些車的政策優惠一直沒有落實,因此單以排量為尺度調高其消費稅,目前算是一個政策死角吧,長遠下去難免會對新能源汽車的普及造成一定干擾。再比如,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的消費播發後,新華網推出的“汽車消費稅調整”網上調查結果顯示,有60%的網友認為應取消小排量車消費稅,近80%的網友認為大排量車消費稅率仍有上調空間。記者認為,一方面這從一個側面表明,消費稅調整力度仍低於消費者預期;另外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國汽車社會仍沒有形成多方位政策引導體系的現狀,這容易導致消費者把過多的期待集中在一項政策的調整力度上。換句話説,如果沒有燃油稅等新政策、新法規快速補位,汽車消費稅的下一次調整可能不會距離我們太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