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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佈廣交會改革方案 建立監督和制衡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雷敏)商務部27日公佈《關於第104屆和今後一個時期廣交會改革方案》,在擴大展覽規模,緩解供求矛盾的同時,建立各單位互相監督和制衡的管理機制。

    方案主要內容有:

    ——擴大展覽規模,緩解供求矛盾,提高專業化水平。自2008年秋季第104屆起,廣交會從原來的每屆分兩期舉辦拆分為三期舉辦:一期以機電産品為主;二期以日用消費品及禮品為主;三期以紡織服裝、箱包及文體用品、醫藥保健及醫療用品、食品及土特産品等為主。展覽規模從第102屆廣交會的3.2萬個展位增加到5.4萬個展位。

    此外,將廣交會展區從目前34個調整為50個,以提高廣交會的專業化水平。將現有的品牌、名優新特、招展和分配性等4類展位,簡化為品牌和一般性2類展位。

    ——統一辦法,規範操作,建立互相監督和制衡的管理機制。成立由商務部外貿司牽頭,外貿中心、商協會和地方商務主管部門代表參加的工作小組,統籌研究組展工作,協調處理組展籌備中遇到的重大問題。企業參展資格、展位數量安排、展位位置安排等核心工作由不同單位審核、復核、審定和公示,建立共同參與、共同配合、共同監督的參展管理機制。

    ——理順關係,合理分工,各盡其責。合理劃分主辦、承辦、組團、組館單位的職責。主辦單位負責審定廣交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展覽總規模、展區設置及規模;制定展位總體安排辦法、企業參展資質標準、展位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

    組團單位負責審核企業參展資格並按相關辦法分配一般性展位,承擔本團思想政治、安全保衛、成交統計和會務等工作。

    組館單位負責復核相關展區企業參展資格、品牌展位申請企業評審和展位數量初步安排;會同外貿中心安排展位位置;做好行業統計分析和調研;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和展品質量安全工作等。

    承辦單位負責制定廣交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展覽總規模、展區設置及規模;實施廣交會辦展方案,宣傳、推廣廣交會品牌,組織採購商參會,統計分析客商到會和成交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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