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28日電(記者 李榮)上海首次在安全生産領域引入保險機制。在28日召開的相關推進會議上,上海正式啟動了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責任保險的試點,以強化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逐步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完善安全生産長效監督和善後保障機制。目前,上海約有8000家危險化學品企業參保。
據了解,此項保險具有企業負擔輕、保障程度高、責任範圍廣等特點。保險費率低於銀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減輕了企業流動資金壓力;保障金額高於相應的風險抵押金數額,提高了企業賠償能力;保障範圍大於風險抵押金的用途,可以迅速妥善解決事故發生後的搶險救災、受害賠償和事故場所污染清理問題。
同時,此項保險還建立了風險評估、防災防損機制,費率具有浮動功能,費率水平與企業的安全生産管理水平、安全生産風險隱患、安全生産事故記錄等挂鉤,有利於強化企業安全責任意識,促進企業提高安全生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逐步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有利於推進公共管理創新,提高安全生産監管行政效能,完善安全生産長效監督和善後保障機制。
據悉,此次試點參保的企業主要是上海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單位,約有8000家。在試點基礎上,逐步在全市萬餘家相關企業推廣。有關財險公司以共保的形式進行承保,這是上海首次在安全生産領域引入保險機制。
據介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關係到企業生産秩序,關係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也關係到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目前,上海不少危險化學品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生産風險隱患。據統計,僅2005年以來,上海發生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84起,造成47人死亡,99人受傷或中毒。
作為安全生産風險抵押金制度的配套措施,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是上海落實國家有關規定的一項積極舉措。它是以被保險人因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對第三者的傷害而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為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安全生産的調節、監督檢查和突發事故處置的積極作用,上海在建立風險抵押金制度的同時,對上海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置單位逐步推行安全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