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28日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為進一步規範生鮮乳交易行為,維護奶農利益,內蒙古加緊建立合理的生鮮乳價格形成機制。
據悉,內蒙古要求區內各級物價主管部門加強對生鮮乳購銷過程中壓級壓價、價格欺詐、價格串通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監督和管理。每年由內蒙古奶業協會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發佈不同養殖規模淡季和旺季奶牛的飼養成本分析報告。
同時,內蒙古決定由物價部門牽頭,農牧業部門、奶業協會、乳製品生産企業、生鮮乳收購者、奶畜養殖者代表等共同組成生鮮乳價格協調委員會,定期提出不同養殖模式淡季和旺季生鮮乳交易參考價。在價格形成過程中,購銷雙方存在爭議時,協調委員會可組織價格聽證會,確定生鮮乳交易參考價。
內蒙古明確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制定生鮮乳收購最低保護價,以高於成本10%至15%的價格收購生鮮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