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道出臺公務員新法規屬“誤讀”
公務員法規體系仍在加緊建設之中
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譚浩)不久前有媒體報道《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等三個法規在近日頒布並開始實施,引起了公眾廣泛關注。對此,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5日指出:早在2007年1月4日,中組部、人事部就已頒布實施《公務員考核規定》,而《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培訓規定》也分別於今年1月4日、6月27日頒布實施,並不是新出臺的公務員管理規定。一些媒體近日稱這三個規定“于即日起生效實施”是一種誤讀。
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負責人還介紹説,公務員法是幹部人事工作具有總章程性質的第一部法律,在幹部人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按照立法規劃,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將分步出臺25個配套法規,目前已完成10個立法項目。其中,涉及公務員辭職辭退、聘任制公務員等15個配套法規仍在加緊制定過程中。一些法規在正式頒布實施之前還要經過試點,有關部門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快起草,力爭這些法規早日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