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2月14日電(記者曹志恒)75歲的維吾爾族老人吐爾地躺在新疆岳普湖縣普湖鄉醫院的病房裏,心情坦然了許多。受惠于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吐爾地再也不因缺錢看病而犯愁了。截至目前,與吐爾地一樣獲益的新疆農牧民累計達1700多萬人。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獲悉,自從2003年國家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以來,新疆應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89個縣(區)已實現全面覆蓋,覆蓋農牧業人口達1005萬人,參加率達到了94%以上。
在新疆喀什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現了制度統一、模式統一、運行方式統一,絕大多數的農牧民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五保戶、特困戶等一些農村困難群體也全部參加了這項“惠民工程”。
據喀什地區衛生局局長古麗尼沙·亞森介紹,按照制度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牧民在鄉鎮衛生院起付線不高於50元,補償比例不低於85%;縣級醫院起付線不高於100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5%;地區級起付線不高於300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5%;自治區起付線不高於400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農牧民的醫療費用因此減輕,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
今年以來,新疆相繼制定多項新的政策,全面推動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提高農牧民參合率。據了解,目前,新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提高到年人均不低於100元的標準。按照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個人繳費以4:4:2的比例分擔,即中央財政補助40元、地方財政補助40元、個人承擔20元(其中,喀什、和田、克孜勒蘇等南疆三地州個人承擔10元)。
自治區衛生部門表示,由於政府財政的大力補助,農民個人繳納金額很少,享受利益較多,新疆各族農牧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空前高漲,也帶動了新疆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農牧區的就醫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