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19日電(記者勿日汗)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下發《關於鼓勵全民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提出要力爭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格局,實現以創業帶動就業的人數佔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的比重達到25%以上,創業者與其帶動就業人數的比例達到1:5左右。
今後一段時間,內蒙古將重點指導和幫助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和返鄉農牧民工創業,大力扶持農牧民進城創業,積極促進軍隊復員轉業人員、留學回國人員等創業。
為營造鼓勵所有勞動者自主創業的政策環境,內蒙古將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創業主體開放,並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廢止各種阻礙創業的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
內蒙古對初始創業者給予減免相關稅費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對初始創業者組織開展創業培訓並給予經費補貼,人均補貼標準不低於1000元,經費從創業發展資金中列支;“4050”人員、殘疾人、低保對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和失地農牧民等就業困難人員初始創業的,各級政府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具體補助範圍和標準由旗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屬低保對象的,可繼續享受2年的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