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記者 王宇 姚均芳)中國人民銀行17日發佈公告稱,為掌握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清算業務的情況,完善支付服務市場監督管理政策,維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從事支付清算業務的非金融機構進行登記。
根據公告,從事支付清算業務的非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業務的非金融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公告稱,特定非金融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時,應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省會(首府)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特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清算業務登記表”“有關支付清算業務的處理流程及業務管理辦法”“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措施”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