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譚浩)首次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已完成,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幹部群眾對組織工作的滿意度為73.55分,對組工幹部形象的滿意度為73.58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滿意度為67.04分,對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滿意度為66.84分。
調查對象中,對組織工作表示“很滿意”的佔21.36%,“滿意”的佔37.63%,“基本滿意”的佔30.71%,“不太滿意”的佔5.49%,“不滿意”的佔2.08%,“不了解”的佔2.58%。還有0.15%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對組工幹部形象表示“很滿意”的佔20.36%,“滿意”的佔38.70%,“基本滿意”的佔31.67%,“不太滿意”的佔5.35%,“不滿意”的佔1.66%,“不了解”的佔2.18%。還有0.08%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表示“很滿意”的佔15.83%,“滿意”的佔30.41%,“基本滿意”的佔34.26%,“不太滿意”的佔10.97%,“不滿意”的佔4.01%,“不了解”的佔4.44%。還有0.08%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對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表示“很滿意”的佔15.41%,“滿意”的佔30.03%,“基本滿意”的佔33.19%,“不太滿意”的佔11.24%,“不滿意”的佔3.95%,“不了解”的佔6.09%。還有0.09%的調查對象未評價。
為全面、科學、準確地反映全部調查對象的滿意度,國家統計局按照國際通行的民意調查滿意度計算方法,即賦值加權計算法,得出幹部群眾對各項調查指標的滿意度值。計算公式為:滿意度=“很滿意”比例×100+“滿意”比例×80+“基本滿意”比例×60+“不太滿意”比例×30+“不滿意”比例×0,滿分為100分。
調查由中央組織部委託國家統計局獨立組織實施。2008年7月,國家統計局採用抽樣問卷調查的方式,在中央機關、省、市、縣、鄉、村各層次的幹部和群眾中隨機抽取近8萬人開展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