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1月3日電(記者文濤)西藏自治區3日在拉薩召開會議,表彰34個和56名分別榮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榮譽稱號的集體和個人,為獲獎者頒獎。
在受表彰的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中,有紮根西藏30年,為保障各族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衛生工作者;有在教育戰線奮戰幾十個春秋,引導青少年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的學校老師;也有搶險救災、維護穩定的人民解放軍和公安武警部隊。
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慶黎説,民族團結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證,全區各族人民要向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學習,要高舉民族大團結旗幟,為建設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諧西藏、生態西藏而努力奮鬥。
西藏是一個以藏族為主體,包括漢族、回族、門巴族和珞巴族等多民族聚居的邊疆少數民族地區。長期以來,在推動西藏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的過程中,涌現了大批民族團結進步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在民族團結進步、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
據了解,西藏從1990年開始,連續5次開展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並把每年的9月作為民族團結月,大力宣傳模範先進事跡,營造和珍惜維護民族團結的良好社會氛圍,以各種形式,把黨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