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29日電(記者康淼)《福建省航道條例》2010年1月1日將正式實施,這是福建省促進海峽西岸港口發展的一部地方性法規。由於福建境內航道上亂採砂石現象普遍,加強對航道的保護成為《條例》的一個重要內容。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王兆飛28日表示,隨著航運事業的發展,航道管理和保護等方面存在的空白和規定不明確的問題已充分地暴露出來。福建省航道上亂採砂石、淘金、取棄土、亂倒垃圾現象普遍,棄置沉船沉物和破壞航標嚴重。特別是閩江幹流閩清、閩侯、福州等航段,由於在航道上亂採砂石,直接破壞了航道的水流狀態、走向,甚至造成洪塘大橋橋墩嚴重受損,不得不限制大型車輛通過,安全隱患相當嚴重。
《條例》指出,在內河通航水域採挖砂石,應當符合河道採砂規劃,並經河道主管部門依法批准,按照批准的時間、範圍、數量、採挖深度、作業方式、作業規程開採。在福建省管轄的沿海港灣通航水域除正常航道疏浚外採挖砂石,應當符合海洋功能區劃,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按照批准的時間、範圍、數量、作業方式、作業規程開採。
《條例》還明確對建設攔河、跨河、過河、臨河建築物採取事前監管,即在審批建設攔河、跨河、過河、臨河建築物前應當徵求航道主管部門的意見。
福建省是一個水運資源豐富的省份,現共有29個水系,大小河流663條,河流總長13569公里。其中閩江航道是福建省連接西部山區和東部沿海地區的黃金通道,九龍江是連接廈門和漳州的主要內河航道,汀江航道是溝通閩西地區與廣東沿海發達地區的水上通道,廈門灣航道、福州港航道和湄洲灣航道是我國通往東南亞各國、地區的重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