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2月22日電(記者 鄒蘭)2010年,天津市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等5項保險費基數日前公佈,最低標準為1425元,最高標準為8380元,該標準分別比2009年提高了165元和580元。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介紹,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是根據天津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範圍確定,個人可在此範圍內自行選擇。
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各類人員的相關保險基數標準也不相同。
2010年,天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3810元。按此標準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3810元與1525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
天津農籍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調整為28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10600元。
天津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000元。
天津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中養老保險補貼基數為1525元、失業保險補貼基數為1425元,醫療保險補貼基數為2000元。
天津困難企業及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1425元。
天津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標準維持6元標準不變。
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27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