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1日公佈了2009年2月和6月在四川省發現的假藥“糖脂靈膠囊”和“烏洛托品溶液”案審判結果。
假藥“糖脂靈膠囊”案件中被告人何澤奎被江油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馬春英以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2萬元,以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1萬元,合併有期徒刑三年,罰金16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四年,罰金16萬元。
假藥“烏洛托品溶液”案被告人劉克忖被三台縣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劣産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被告人何建軍被三台縣人民法院以生産、銷售假劣産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65萬元;以生産、銷售假劣産品罪判處陳維民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2萬元。
據介紹,兩起案件中,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迅速抓獲犯罪嫌疑人,搗毀制假窩點,並打掉假藥銷售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