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7月29日電(記者王研)記者從29日召開的雲南省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專題會議上獲悉,雲南省將嚴格落實責任制,對不能按期完成省級污染減排項目的地區將實施“區域限批”、“企業限批”等措施,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自2008年實施雲南“十一五”期間兩污項目規劃後,截至今年7月28日雲南共審批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106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37項。雲南省環境保護廳在彙報情況時透露的信息表明,目前雲南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建設資金缺乏、污水處理廠運行不穩定等。尤其是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管網不配套、管網覆蓋率低、污水處理率低等問題,且因季節氣候等因素影響,處理負荷普遍達不到設計規模,給污水廠的正常運行帶來了一定影響,增大了處理成本。此外,污水處理收費的滯後和不到位,收管用機制的不健全,造成污水處理廠難以正常運轉。一些地方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準遠遠低於國家規定的0.8元/立方米。
記者還獲悉,雲南上半年的化學需氧量削減總量中,工業削減量佔了77%,污水處理廠僅佔23%,下半年減排主力主要是污水處理廠減排項目,但目前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僅有17%完成,78%進度滯後,5%未按時完成,照此順利完成雲南2010年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形勢不容樂觀。
為此,雲南省將加大監管力度,對問題比較突出的企業加大監察力度,加密監察頻次;各州市、相關部門集中資金投向,建立責任制,加快去年投運但管網不配套的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嚴格落實責任制,對不能按期完成省級污染減排項目的地區實施“區域限批”,對相關企業實施“企業限批”,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