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記者周瑋)記者12日獲悉,文化部系統六家轉企改制試點單位全部1020個事業編制已由中編辦批准核銷,全部職工納入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去年11月10日,由中國東方歌舞團(國家歌舞團)、中國文化報社、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和中國演出管理中心轉企改制組建的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動漫集團有限公司同日誕生,創造了第一家中直院團整體轉制、第一家部委主管主辦報社整體轉制、第一次組建中央動漫企業等多項歷史紀錄。此前,文化系統已有中國對外演出中心、中國對外藝術展覽中心轉企改制組建的文化“央企”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文化部按照“可核查、不可逆”的要求,著力推動四家集團公司嚴格實行規範轉制,為全國文化系統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製作出了表率。
據文化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文化部此次推進深化改革,注重人文關懷與柔性操作,有三大創新之處:“第一次在‘事轉企’改革中,把制訂人員身份轉換方案列入必經規程。第一次實現以職工代表大會形式集中反映職工正當利益訴求。第一次在部級單位中,聘請轉企改制專項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改革方案制訂與實施。”
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文化部積極爭取相關部委和北京市政府支持,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文化部直屬在京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後參加北京市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函》的形式,規定四家集團公司原在職事業身份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參加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職職工2010年7月1日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轉制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準不變。
“目前,按照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我們正在推進四家集團公司著手建立企業年金,以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妥善解決轉制後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問題。”文化部有關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