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8月18日電(記者 劉翔霄)記者18日從山西省環保廳了解到,國家有關部門已批准山西從火電行業開始,開展二氧化硫排污權的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這將有助於山西污染物總量的持續削減,逐步改善當地環境。
山西省環保廳總量控制處負責人説,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是指在環保部門的監管下,已採取治理措施但二氧化硫排放量難以再減少的企業,向已成功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企業購買排污權,以保證二氧化硫的排污總量不超標。
據介紹,排污權是一種特殊商品,企業並非購買排污權後,就可以隨意進行二氧化硫的排放。前提必須是排污量符合大氣二級標準的要求,符合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
據環保部門統計,2009年山西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26.84萬噸。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産生,長期以來因盛産煤而著稱的山西,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居於全國前列,是有名的“排污大戶”。
據了解,山西是全國第二批開展這一試點的省份。目前,山西各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排污交易政策,以促進管理規範、交易順暢的排污權交易市場的形成。
山西省公佈的2009年環境質量公告顯示,除太原市外,全省其餘10個省轄市大氣全部達到二級標準,全省119個縣(市、區)中,除29個仍未達標外,其餘均已實現大氣二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