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9月5日電(記者閆祥嶺)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近日制定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依據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Ⅰ、Ⅱ兩個級別的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現場和後方同時開展應急響應行動。
方案規定,啟動I級、II級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廳長、副廳長帶隊,組成專家組、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預警組等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擴大範圍調查地質災害隱患;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諮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總結應急工作。
同時,組織所有響應聯動的相關人員,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災害應急指揮中心開展後方應急響應行動:迅速將險情(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向國土資源部、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24小時值守,跟蹤雨情,實時監測,及時向前方反饋信息,向社會發佈預警預報信息;維護好前後方通訊設備,保證設備運行正常,保證網絡、信息暢通;根據前後方的需要,做好搶險(救災)車輛等裝備和物資的保障。
方案規定,當發生和發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時,啟動Ⅰ級應急方案;當發生和發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時,啟動Ⅱ級應急方案。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要求轄區各國土資源局結合本地實際,對各地的響應方案作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強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地質災害防治中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紮實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應急處置、監測預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