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劉浦泉)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10日在其網站上發佈了《關於限期上繳問題乳粉的公告》,要求徹底清繳問題乳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公告》稱,根據衛生部《關於進一步清繳問題乳粉的通知》要求,凡2008年9月14日(含)前生産的,2008年9月14日後生産未經檢驗的,三聚氰胺檢測不合格的,過期、無標識的問題乳粉,均需清繳。
《公告》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産、銷售、使用和藏匿問題乳粉。凡存有上述問題乳粉的生産、銷售、餐飲服務、種養業單位和個人,應立即主動將問題乳粉上繳當地農業、質監、工商、衛生部門。凡2010年9月30日前主動上繳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逾期不上繳的,依法從重處罰。
《公告》公佈了相關部門的舉報電話,希望廣大消費者和生産經營者積極投訴舉報銷售、使用、藏匿問題乳粉行為。北京市農業局舉報電話為12316、北京市質監局舉報電話為96315、北京市工商局舉報電話為12315、北京市衛生局舉報電話為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