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孫曉勝)北京市年內將對通州等10個遠郊區縣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做出調整,再次擴大廉租住房保障範圍。
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調整後,通州區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房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順義區、大興區、懷柔區、平谷區、密雲縣、延慶縣等9個遠郊區縣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731元(含)。
北京市近年來多次調整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不斷擴大廉租住房保障範圍。2005年,北京城八區率先將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2008年,北京各遠郊區縣廉租住房保障範圍由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009年,全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統一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97元,與當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持平。
今年,根據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綜合考慮全市居民收入、住房價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情況等因素,北京市對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再次進行了調整。調整後,城六區廉租住房家庭年收入標準約佔2009年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為43%,與全國其他大中城市相比處於較高水平。
據了解,通過幾年來的努力,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0年9月底,全市累計對2.3萬戶廉租家庭採取租房補貼方式保障,共發放租房補貼4.3億元;全市開工建設廉租住房2.2萬套。近期,北京市相關區縣將開展廉租實物住房搖號配租工作,年底前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廉租家庭實現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