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調整礦産開發結構縣市長專題研究班上獲悉,近年來我國通過礦産資源整合,2009年全國礦山數量比2006年減少近萬個,減少7.9%,2009年全國原礦産量增加10億噸,增長了17.2%,礦産資源開發集約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目前第二輪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年底前將完成1528個礦區的整合任務。
據了解,2005年8月,國務院下發通知,針對礦山 “多、小、散”的狀況,提出治散的目標任務——以煤炭資源為重點,對礦産資源開發進行整合。各地採取經濟引導、政策扶持、法律援助、技術推廣、典型總結、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快推進整合工作。截至2010年10月,在各地確定今年完成整合任務的1528個礦區中,已完成1051個確定整合主體,佔應確定整合主體總數的65.1%;有559個整合主體劃定了礦區範圍或勘查區塊範圍,佔整合主體總數的34.6%。湖南郴州新田嶺鎢礦區、雲南安寧縣街磷礦區等一大批礦山,通過整合提高了資源利用率,保護了生態環境,促進了安全生産。
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張洪濤表示,我國礦産資源概稟賦狀況、經濟發展階段決定了我國礦産資源開發經歷了一個從“多、小、散”到逐步整合壯大的發展歷程。在調整結構的同時,要積極幫助社會資本投資礦産開發領域,避免與民爭利,對社會資本形成實質性的擠出;促進資本和技術有機結合,努力實現找礦的新突破,還要規範小礦的發展,進一步完善小礦開採的準入門檻和標準,穩定礦業權人心理預期。(記者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