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1月16日電(記者李美娟)16日,江西鄱陽湖沿湖12個縣(區)和鄱陽湖自然保護區共同簽訂《鄱陽湖越冬候鳥和濕地聯合保護公約》,承諾不破壞濕地環境,不毒殺、網捕、轟趕候鳥,縣鄉領導帶頭不食用候鳥,不用候鳥作為走親訪友的禮物等。
《公約》要求,鄱陽湖沿湖縣(區)和鄱陽湖自然保護區將對下屬沿湖鄉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劃定候鳥與濕地保護責任區域,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候鳥和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並把候鳥和濕地保護工作作為重要指標列入年度考核範圍,實行“一票否決”。
同時,各簽約方將聯合開展濕地和候鳥的監測調查工作,摸清家底,為保護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加強信息溝通,及時對外發佈轄區內候鳥越冬分佈信息。